英国移民厅2010年3月对留学生英语水平的最新要求进行调整,按照移民厅的通知:

  • 英语语言课程要求提高至欧洲语言教学评估共同纲领(CEFR)B2水平。学生需要具有不低于B1(CEFR)的英语语言能力才可以在英国学习英语语言课程。政府资助学生和特殊英语预备课程除外。
  • 如您将到英国就读低于学位水平的课程(就读预科的学生除外),您每周只能工作10小时 (降低前为每周20小时);第四级别规定, 如您的课程时长在6个月以下,您将不被允许带亲属来英国陪读
  • 第四级别学生签证规定, 如您的课程时长在6个月以下,您将不被允许带亲属来英国陪读
  • 就读低于学位水平课程的学生(学位预科课程除外)其陪读亲属不得工作(除非其本人有资格成为第一级别普通签证规定的高技术移民,或成为第二级别普通签证规定的技术工作者,运动员或教会牧师)。

如您已在2010年3月3日以前递交申请,并已付费,对其审核将遵循申请当时的规定。更多政策变化将于2010年4月推出。